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、司法厅关于2025年春季开学法治宣传教育的文件精神,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,提高反诈防骗能力,3月4日上午,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曹亮带领30名学生走进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。
庭审现场
“现在开庭,传被告人到庭!”上午9点30分,伴随着法槌声响起,庭审正式开始。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明知自己无渠道代购“动漫周边盲盒”,仍虚构事实,在某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售卖该类产品,骗取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79398元,用于个人消费挥霍。庭审过程中,审判长有序主持举证质证、辩论、被告人陈述等各个环节,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,被告人也认识到其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,当庭表示认罪认罚。本案将择期宣判。
庭审结束后,审判长结合案情向同学们简要讲述了诈骗罪及其量刑标准,提醒同学们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在网络购物中科学理性消费,警惕诈骗陷阱,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,不脱离第三方平台交易,保护财产及个人信息安全。
学生试穿法袍进行法庭模拟
随后,法官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审判庭的软硬件设施,讲解了法袍、法槌等物品的作用及其象征的法律意义。在法官指导下,同学们走上审判台,试穿法袍并敲击法槌,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与神圣。
参观法院
活动最后,我院师生在法官带领下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,深入了解了法院的窗口职能、立案流程及一站式诉讼服务。
活动合影
本次参观法院及庭审观摩活动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实践,通过活动的开展,广大学生更加深入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流程和审判程序,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。